房东同意书


房东必须向租户出具他们搬入新公寓的同意书

同意书中必须有什么内容?

同意书中必须包含以下信息:

  1. 房东姓名以及其目前的居住地址
  2. 迁入的确切日期
  3. 租户迁入的公寓/住宅的地址
  4. 需要登记的入住人员的姓名
    (如果是公司为员工租房,必须提供入住员工的姓名)

确认书必须由房东签署,而不是由租户签署。房东最好使用慕尼黑市的正式表格进行填写。

表格在此

KVR-München(慕尼黑地区行政办公室)的经验

在我们的客户在慕尼黑市地区行政部门(KVR)的初步体验之后,以及由于我们自己在KVR的各种查询,我们跟您分享以下一些补充信息(截至2015年12月1日)

  1. KVR不接受房东给租户的非正式电子邮件作为房东确认书。
  2. 到目前为止,房东应避免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向 KVR-München 发送确认书的扫描件。邮寄的方式也不行。这是因为KVR还不能在行政技术上将房东的电子邮件或普通邮件与在KVR或公民办公室进行的与租户的实际预约进行合并。
  3. 如果房东将签署的房东确认书扫描后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给租户就可以。租户必须向KVR出示这份打印出来的文件。
  4. 房东确认书最好使用慕尼黑市政厅的表格

关于房东确认书的其他注意事项

从2015年11月1日起,房东有义务为租户出具他们已经搬入新公寓(《联邦登记法》第19条)的确认书。这必须在搬入后两周内完成。如果他们不遵守这一义务,他们可能会面临罚款。

租户需要同意书,以便在搬入后能在登记处登记。他们必须在2周内完成这项工作。因此,房东及时签署同意书,并毫不拖延地将其发送给租客是非常重要的。

同时需要注意的是,发出 "礼节性确认书 "会导致罚款。所谓 "礼节性确认 "是指房东向某人发出确认书,尽管此人并没有入住。

关于登记义务的信息

如果租户已经在德国的居住地进行了登记,那么当他/她在公寓里居住超过6个月时,只需要在慕尼黑进行登记或取消登记。如果租户居住在国外且尚未在德国登记过,那么如果他/她在公寓内居住超过3个月,就必须进行登记。当然,房东可以随时向租户发出确认书--无论租期多长。登记和取消登记的义务只适用于有义务登记的人,而不是房东。因此,他们没有义务监督有义务登记的人是否进行登记或取消登记。然而,房东有权向登记办公室查询,以确保需要登记的人已经登记或取消登记。

关于登记和重新登记住所的更多信息,可以在慕尼黑市政厅网站上找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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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aokang Walter
中国市场专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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